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对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清收处置法律服务机构增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清收处置法律服务机构增补项目。
3、采购人: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预算金额:本项目无预算
3、最高限价:本项目无最高限价。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本项目共1个包,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工作需求,拟招募5家律所进入风险资产清收处置法律服务机构,以便帮助自贡银行合法、快速、高效地处置不良资产。(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2、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非发改审批的招标投标项目,属于采购单位按内控制度进行的自主民事采购活动。本项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不受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约束调整。在具体的采购操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上,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部分借鉴、参考了政府采购的磋商程序规则来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并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交易活动遵行意思自治原则,供应商愿意接受和认可本项目采购文件约定条款和程序规则的,欢迎报名参加采购活动,一但购买了本项目采购文件或递交了响应文件即为完全接受本采购文件内容,不得反悔,否则为不诚信行为。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存在质疑或投诉之程序规定。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招标采购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sczhaocai.com/)、自贡银行官网(https://www.zgbank.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8、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5年11月11日09:00至2025年11月20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者邮购获取。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
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现场报名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5栋) A5-3-办公59号。
邮购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传至SCHLZX8888@163.com,联系电话:0813-8233388。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5栋) A5-3-办公59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58号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813-2309662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5栋) A5-3-办公59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813-2305895
(项目编号:SCHL-2025-027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清收处置法律服务机构增补项目;
入围供应商: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悬衡知平律师事务所、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其他:
项目名称: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清收处置法律服务机构增补项目;
项目编号:SCHL-2025-027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结果公示
采购人: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0日
项目包个数:1
入围候选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天润华邦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泽珲(自贡)律师事务所、四川品冠律师事务所、四川亚峰(自贡)律师事务所、四川精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惠诚(自贡)律师事务所、四川贡安律师事务所、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入围供应商: 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悬衡知平律师事务所、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
评审总得分:
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92.86分
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88.29分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55分
四川悬衡知平律师事务所:51.71分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51.71分
中标内容: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资产清收处置法律服务机构增补;
评审日期:2025年11月21日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58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813-230966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5栋) A5-3-办公59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13-2305895
采购公告发布地址:招标采购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sczhaocai.com/)、自贡银行官网(https://www.zgbank.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公示期:1日。公示期从结果公告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顺延到休息日、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028-67872333、19182030504】
邮箱地址:【zcb@chinatzl.com】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解放路58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813-23096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汇隆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5栋) A5-3-办公59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813-2305895
电子邮件:SCHLZX8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