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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 关于公开招聘护工岗位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3-16 阅读次数: 2288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品质,满足患者的生活照料与护理辅助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工。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护工
人数:3名
三、岗位职责
1.为患者提供基础生活照料服务,包括协助进食饮水、洗漱更衣、翻身排便、肢体活动等。
2.配合医护人员开展临床护理辅助工作,如协助测量生命体征、提醒按时服药、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反馈。
3.提供心理慰藉与沟通交流服务,缓解患者住院期间的焦虑与孤独情绪。
4.维护患者个人卫生及病房环境整洁,遵守医院病房管理制度。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从业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55周岁及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疾病等。
3.具备责任心、爱心、吃苦耐劳及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
4.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5.持有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病患陪护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相关培训证明者优先。
6.有医院陪护或相关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7.医学专业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方式与材料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7日9:00-3月20日17:00,超过报名时间不再收取报名资料。
2.需提交材料:①报名表、个人简历各1份(含个人免冠照片);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或培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有);④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有关证件等报名材料扫描电子版传至邮箱1284944319@qq.com或将报名材料纸质件交至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资阳市高新区现代大道3号,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28-26820680。
七、招聘程序
1.资格审核:由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考试面试:对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考核或面试时间。
3.体检:拟录入人员需按医院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4.考试考核:采取笔试、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地点:中徽楷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资阳市高新区现代大道3号),具体考试时间等候通知。
5.考核总成绩:笔试+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
6.成绩公布:由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对本次招聘考试考核最终成绩进行公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八、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总成绩、操作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学历高低、学历是否全日制确定名次(若均相同,则再组织一次面试)。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招考单位指定的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过程由招考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地点由招考单位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检过程由招考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4.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考试考核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九、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4.受聘人员试用期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3.本公告由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十一、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通知,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在整个考聘期间切记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考单位。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1.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街32号
2.咨询电话: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028-25010278
、028-26820680
3.监督电话: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13118413208
 

附件: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招聘护工岗位人员报名表

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3月16日  

附件.docx